【资料图】
□蒋璟璟
近日,有网友从杭州市政府网上发现了一批行政处罚的公开信息,主要涉及猥亵或侵犯他人隐私,并且,大部分的违法行为都发生在地铁或公交车上。有人在地铁站内乘扶梯时偷拍女生裙底被罚500元;有人在地铁车厢内用手、生殖器触碰女生身体部位被拘留12日;有甚者3天内2次在地铁内作案,被抓后发现6个月内有前科,被加重处罚拘留20日。(钱江晚报)
细梳理这份文件,可谓信息量巨大。其中,不仅公开了一组案件的大量关键情节,更是实名曝光了一批违法当事人。这种一次性、大批量的集中公示,无疑获得了更高的舆论关注度。此一动作,不仅起到了以案说法、公共宣教的作用,更是以大体量的样本素材,加深了公众对“性骚扰”的规律性认识,这必然有助于形成更健全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。
性骚扰类案件处理结果的公开,此前并无明确范式,各地警方在实践中的做法也是不尽相同。按照既有法律,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。”但是,关于何为“具有社会影响”,也是没有统一标准的。于是诚如我们以往看到的,除了形成舆情的热点个案,职能部门基本上极少公布此类案件的详情,更不用说是对外公开“被罚者”的姓名了。杭州此番集中公开一大批性骚扰者行政处罚结果,并且对违法行为人还是指名道姓,这堪称巨大突破。
公开违法行为人姓名,颇有“示众”“晒丑”意味,其背后考量无疑是多方面的。须知,把恶行公之于众,本身就是实质上的“追加惩戒”。其逻辑是,诉诸道德制裁来让性骚扰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足够的代价。现实中,很多人认为性骚扰最多行政拘留数日“处罚过轻”,而“实名曝光”所带来的民间谴责与社会压力,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制裁力度的“补足”。我们知道,性骚扰很多都是惯犯,重复犯案率高,实名曝光,也有利于针对性防范,形成长效威慑。
的确,性骚扰者被公开姓名,实属咎由自取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在大快人心之外,这一做法的后果,也存在某些隐忧。性骚扰者被实名曝光,必然会导致社会评价下降,乃至可能“社会性死亡”。在极端情况下,民间的道德制裁,还有越界、泛化以至于滑向“网络暴力”的风险。毕竟,法律惩戒是定量化、可控的,而道德惩戒却是没有“刹车机制”和“可预见性轨迹”的。如何“补足”对性骚扰者的惩戒,同时确保非正式化的惩戒不失控、不引爆冲突,这是个技术活。
此前,各地没有大范围实名曝光性骚扰者,并不是单纯的“手软”“不作为”,而是有着一系列很具体的顾虑。杭州敢为人先,公开了一批性骚扰者行政处罚结果。之于此,不妨看出一次探路、一次尝试,在总结其得失经验的基础上,其他城市完全可以设计最合适的公开制度,予以优化跟进。
Copyright 2015-2022 南极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粤ICP备2022077823号-13 联系邮箱: 317 493 128@qq.com